东莞:食物包装阐明违法 商场十倍补偿顾客(2)

来源:hth.com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1-28 02:09:44

  法院经审理以为,涉案食物为预包装食物,应当按照国家规范G B 7718-2011《预包装食物标签公例》的要求精确标识食物标签,还应按国家规范G B 2760 -2011《食物添加剂运用规范》正确标明及运用食物添加剂。此外,食物出售商负有确保食物安全的法定责任,应当对不符合安全规范的食物自行及时清洗收拾。商场未能供给涉案食物的收购、进货查验等依据,可确定其存在成心出售明知是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。

  依据《食物安全法》的规则,段先生作为顾客能够向商场建议价款十倍的补偿金,但应以其付出购买食物的价款作为基数核算,为4050元,即13 .5元/盒×30盒×10倍=4050元。